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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拿出42亿用于货币安置 推动房地产去库存

时间:2016年01月19日信息来源:山东商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棚改旧改是“四个中心”建设的关键环节。其中棚改旧改是与民生保障最为贴近的项目,今年及“十三五”时期这项工作将如何推进?在昨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将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45204户安置房开工任务。为了促进房地产去库存,今年棚改中济南市将拿出42亿元用于棚改货币化补偿安置。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济南市将加快推进棚改旧改。注重连线成片、集中突破,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新开工五里牌坊、泺口、海晏门、刘智远、大庙屯、二药厂片区等5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45204户安置房开工任务。科学制定征地拆迁计划,加快推进东客站、济青高铁高速、轨道交通沿线、二环快速路等重点片区征地拆迁工作。严格落实区级主体责任,打好政策组合拳,建立健全服务安置居民信息平台,搭建房企与安置居民间供求桥梁,强化政策宣讲和法律服务,扎实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为城市发展、改善民生拓展空间。

  由于今后的棚改多以零星片区为主,这些片区地块小回迁难,加上济南市房地产库存量大,因此济南市今年计划通过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方式,推行棚改货币化补偿安置。为此济南市今年将拿出42亿元,让更多棚户区拆迁居民,拿着补偿货币,购买其他区域的库存商品房。

  在“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提出,济南市要坚持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加快完善以棚户区改造安置、租赁住房补贴等方式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推进老旧小区更新提升,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线标准,着力解决城镇基本住房问题,逐步实现住房保障制度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统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向保障性住房转化。完善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提高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工程质量水平。
( 编辑:沈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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