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山东公贷政策再放宽 省内居民可来济公贷买房

时间:2015年10月10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根据日前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的联合文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10月8日起全面推行。记者采访获悉,济南自2008年开启省内“异地公贷”业务,逐渐放开地域限制,并将于本月中旬放开济南户籍限制。

  济南户籍职工:全国任何城市缴存均可回济公贷买房

  住建部于9月21日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督促各地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8年,我市按照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开办了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规定只要在省内其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去年11月5日,济南又将异地贷款政策由全省推至全国范围。”上述负责人解释,户籍为济南的,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上述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为有特殊需求的购房市民提供了便利,虽然没有具体的业务办理数据统计,但总体而言,数量不多,这与该业务的需求有直接关系。

  非济南户籍职工:有一名收入稳定的济南人担保才可异地公贷

  拥有济南户籍的购房者不管是否在济南工作,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就可进行公积金贷款。没有济南户籍的购房者,在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政策当然也可以申请“公贷”。

  不过,此前的一系列政策没有惠及非济南户籍、且未在济南工作但想在济南用公积金贷款的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职工是临沂户籍,在青岛工作并缴存公积金,因种种原因想在济南使用“公贷”买房,在原有的政策中是难以实现的。

  上述情况将在本月中旬改变。上述负责人介绍,将于10月15日实施的《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规定,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济南户籍职工在济南购买普通自住住宅,提供公积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一名收入稳定的济南户籍职工提供担保,可向济南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举例说明,临沂户籍的职工小明,在青岛工作并缴存公积金,提供青岛公积金中心相关证明,找一名收入稳定的济南人担保,就可在济南购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
( 编辑:shendanying )
文章热词:山东 政策 放宽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以下是对 [山东公贷政策再放宽] 的评论,总共:0条评论

最新资讯

家居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