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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政 新在何处?

时间:2016年03月28日信息来源:国际金融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被分析者解读为九个字:提首付、严限购、查违规。比如,从紧实行差别化房贷利率、提高非本市户籍家庭购房门槛、二套房首付比例最高达70%,等等。被称为上海史上最严楼市新政。

  另据《深圳晚报》报道,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了《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报道强调,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的业务指导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文件对深圳的金融机构具有约束力。是否具约束力在此不论,但至少表明了该学会的明确态度。这份决议指出,应该合理把握住房贷款规模、避免无序的贷款利率竞争、严格控制“首付贷”、认真核实购房人的婚姻状况、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等等。

  无论是上海的楼市新政,还是深圳的调控建议,都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赞誉者有之、期待者有之、观望者有之,一城楼价广牵万众之心。这些政策和建议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其预期目的,现在评论还为时过早,一项项具体措施已经被各类媒体深刻解剖,在此不再赘述,仅关注此番新政的几个新特点。

  特点之一:回应比较及时,落地比较平稳。最近一段时间,包括上海、深圳等地在内的一些一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已经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它不仅会隐藏金融风险,长此以往还会大幅抬高一座城市的工作和生活成本,特别是会让一部分城市需要的各类年轻人才望而却步,从长远看不利于城市的持续稳定发展。所以,上海、深圳等地快速反应,当机立断,推出对策。沪深两地关于楼市的政策和建议公布后,沪深股市反应平稳,当日两市房地产股票中,除停牌的外,107只上涨,22只下跌,房地产指数上涨了1.22%。金融市场能如此平静地接受这些新政,本身就颇具正面意味。

  特点之二:回应主体以地方为主,因城施策,显示担当。无论是上海市政府,还是深圳特区金融学会,都有明显的地方印记。回顾20多年来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主体,打头阵的一般是国务院或其部委机构,地方政府一般是跟随中央政策推出实施性政策。这次不同,是地方打头阵。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今次的房价上涨过快是明显的局部现象,上涨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而一些三四线城市不仅没涨价,还存在着严重的房地产“去库存”任务,全国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分化。因此,沪深打头阵更加合适和科学。二是显示了相关地方的敢于担当。房地产业是地方的重要财税来源,但在转型升级的今天,必须要敢于向“土地财政”挥手告别,这可能才是这些史上最严之类的政策和建议得以出台的关键保障。

  此番楼市新政展现出了新特点,但愿也能获得良好的政策效果。
( 编辑:沈旦莹 )
文章热词:楼市 政策 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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