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发布《2017年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根据统计数据,济南9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6%,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0.2%。
从我省纳入统计的其他城市来看,省内其余三个纳入统计的城市,新房二手房价格环比都实现了上涨。青岛9月新房价格环比涨幅0.3%,二手房涨0.3%;烟台9月新房价格环比涨幅0.4%,二手房涨0.3%;济宁9月环比涨幅0.8%,二手房涨0.5%。
9月份,一线城市房价环比持续下降,二三线城市环比涨幅继续回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从环比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持平;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11个城市都实现了环比下降,天津、南京、深圳、成都四个城市持平。从同比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继续比上月回落。
济南新房价格连续第二个月下跌,二手房价格连续两个月下降
济南房价自今年3月份开始连续5个月环比上涨,8月份出现年内出现下跌,新建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降0.3%。统计显示,9月份,济南新房环比下降0.6%,连续两个月继续下跌。不过,济南新建住宅和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仍旧上涨,9月份同比涨5.1%,涨幅连续9个月缩小。8月份济南新房价格的同比上涨是11.2%,9月份降低了6.1%。
济南的二手住宅价格从2015年的5月份到去年12月份,有18个月环比上涨(其余2个月环比持平),今年1月份二手房价环比首次出现下跌,此后一路上扬,连涨5个月,自7月份开始出现下跌,7月份环比下跌0.2%,8月份环比下跌0.6%,9月份环比再下跌0.2%,已经连续三个月呈下跌态势。
二手住宅价格从2015年的11月份到今年的9月份,同比连续23个月上涨,但涨幅已经出现连续收窄,8月份同比上涨13.3%,9月份同比涨7.5%,9月比8月涨幅下降5.8%。
青岛、烟台、济宁房价还在上涨
除了济南,9月份山东被纳入统计的青岛、烟台、济宁三市的新建住宅、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还在上涨。
其中,9月份青岛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1%,涨幅比上月降0.2%,同比上涨4.5%,涨幅较上月缩小4.8%;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较上月缩小0.2%,同比上涨10.2%,涨幅较上月缩小5.1%。
烟台9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较上月缩小0.1%,同比上涨8%,涨幅较上月缩小0.1%;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3%,涨幅较上月缩小0.2%,同比上涨6.4%,涨幅较上月缩小0.1%。
济宁9月份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8%,涨幅较上月上涨0.1%,同比上涨9.1%,涨幅较上月扩大0.5%;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5%,涨幅较上月缩小0.2%,同比上涨6.5%,涨幅较上月扩大0.3%。
10月1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于近日施行。《实施意见》坚持住房居住属性,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增加供应、支持消费,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政策扶持、强化监管,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这一政策对房地产市场降温,稳定房价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一线城市房价环比继续下降,二三线城市涨幅继续回落
初步测算,9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均下降0.2%。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和0.3%,涨幅比上月分别回落0.2和0.1个百分点。
在10月22日举行的十九大新闻中心第五场记者招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说,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以“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根本遵循,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在回答房地产形势和下一步调控目标时,王蒙徽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商品房销售增速平稳回落,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抑制,房地产调控效果持续显现。预计全国房地产市场还将延续成交量增速回落、成交价格趋于稳定的走势。下一步,将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松劲,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特别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