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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用市场化手段治理"众筹炒房"

时间:2016年02月25日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众筹买房并不复杂,就是几个朋友凑齐首付,并准备好两年左右的月供资金,大家签订一个合约,以其中某一位的名义买房,约定房价上涨到某个点时抛出,获利按出资比例分成。”王小姐告诉记者,合同中还要考虑房价滞涨的因素,若到某个时间点,房价涨幅依然不高,也必须抛出。

  没想到,众筹跑到房地产市场上,成为房地产市场的炒作推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12月,深圳新房价格指数同比涨47.5%,二手房同比涨42.6%,楼价涨幅领跑全国。

  无利不起早。深圳出现的炒房现象,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市场调节规律。深圳作为人多地少的城市,房地产从长远来看是资源稀缺品,因此,人们对深圳房地产市场普遍看涨的心态吸引了一些炒房者来此牟利。

  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并不是万能的,它也存在缺陷。深圳房地产市场出现的炒作问题,一方面,市场上投机行为非常多。比如众筹炒房、包楼炒房等,一些有实力的投资客会抱团,在看好某个新楼盘后,与开发商协商以某个价格承包下整栋楼,留着自己慢慢卖。另一方面,信息不对称。一些中介机构人员“近水楼台先得月”,他们利用掌握更多的信息资源,特别是更容易接触到笋盘(处于价格洼地的房源),先行买入,待房价上涨后抛出,赚取差价,从而成为炒房客。

  市场失灵,政府不能视而不见。对于众筹炒房等行为,要坚决说不。深圳市目前也做了一些工作,比如深圳规土委发布了一则《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购房等行为的温馨提示》,提出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地产交易价格等信息,赚取交易差价。不过,这些手段还不够。政府要采取市场手段进行调控,不能任由炒作行为扰乱房地产市场。

  首先要加大炒房成本,主要是尽快在深圳等一线城市试点房地产税收改革,以增加持有环节的成本,压缩炒房者的利润空间。这是基于市场调控的根本之道。其次,要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政府可以对楼盘开发、销售、价格等信息集中建立网站并及时发布,供购房者进行选择,解决房屋中介从业人员利用信息牟利炒房的行为。最后,要运用法律手段打击通过成立公司、购买“房票”等方式获取购房资格等炒作行为。这几个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必须要有作为。
( 编辑:沈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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