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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南名邸被指撕毁法院裁定 多套房产曾被查封

时间:2015年12月08日信息来源:齐鲁网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2009年,港基公司承包了和辉置业开发的济南中南名邸2号、3号、4号住宅楼工程。合同签订后,港基公司按约施工并已交付全部工程且已入住使用,但和辉置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民事裁定书上有法院的查封标志,是不允许毁损的,否则法院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日下午,济南市中级人民院法官对和辉置业董事长徐长水进行了询问,随后与法院工作人员第二次重新在被查封的中南名邸23套房产处贴上了民事裁定书。

  记者在现场看到,此前济南中院在中南名邸小区门口、售楼处门口张贴的民事裁定书有被撕毁的痕迹,2号单元楼下以及被查封的23套房产门口的民事裁定书已不翼而飞。但是具体损毁情况已无法核实。目前,法院已对和辉置业下达了告知义务,明确告知如果再出现这种情况将会依法制裁,维护人民法院的权威。

  据了解,2009年,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和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港基公司承包了和辉置业开发的济南中南名邸2号、3号、4号住宅楼工程。合同签订后,港基公司按约施工并已交付全部工程且已入住使用,但和辉置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013年,济南中院做出了民事裁定书,查封了中南名邸2号楼共计23套房产。并且在中南名邸小区门口、售楼处、2号楼楼下以及被查封的23套住房门前都张贴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如今,两年的查封期马上到了,济南中院依法继续查封此前的23套房产。

  山东天宝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成宝告诉记者,去年港基公司调查发现,和辉置业已将法院查封的房产出售,目前2号楼只剩8处没有售出。按法律规定,这些房产在查封期间不得买卖、抵押、隐匿、毁损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和辉置业的做法涉嫌违法。

  港基公司项目经理范金成指着售楼处门口贴的民事裁定书告诉记者,“这肯定是和辉置业的人新贴上的。因为原来是法院的人现场用胶水粘上去的,痕迹很明显,撕下来的时候还撕坏了一些地方。现在咱们看到的民事裁定书是用胶带新粘上去的。一看就是造假。”

  范金成认为和辉置业的做法是无视法律。“民事裁定书上盖着济南中院的大章,怎么能说撕就撕呢。我们要坚决维权到底,他们欠的3000多万还没有还,其中1500多万的工人工资没着落,他们也要回家过年啊。”

  “我对于裁定书被撕掉的事情并不知情,我也不相信是工作人员做的。”和辉置业董事长向法官解释说。他表示会配合法院做好接下来的工作,并且与物业沟通好,利用好监控等手段,保护好裁定书。
( 编辑:沈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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