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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历城计划征地过万亩保障华山、唐冶等片区

时间:2015年09月18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济南历城计划征地过万亩保障华山、唐冶等片区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2012年以来,从对上争取、对内挖潜、对外购买、挂钩置换等多渠道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千方百计保障征地需求。其中2012年征地5645亩,2013年征地6730亩,2014年征地 10100 亩,2015 年计划征地11000亩,保障了南水北调、济乐高速等国家重点工程和华山片区、唐冶片区、临港开发区、旅游路片区等重点发展片区用地。

  在征地过程中,历城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8号)等规定,把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作为开展征地工作的前提,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实现了依法有序、“阳光”征地、公开透明。

  在征地前,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以及对拟征土地的补偿价款进行公告;在征地中,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确保被征地农民对征地位置、面积、补偿标准、金额以及社保情况全部知情;在征地批准后,对征地批准情况进行公告,落实补偿费用,组织群众依法腾地。

  征地期间,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场踏勘、附着物清点,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拟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调查结果,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现场复核,减少征地过程中的纠纷和矛盾。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在征地过程中认真向被征地群众宣讲国家征地政策,精心组织签订征地协议,征地补偿费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2〕288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8〕178号)执行,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据了解,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历城分局2012年被评为全国首届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区,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先后荣获全国百家联创共建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 编辑:shendany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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