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年内建筹万套保障性住房
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 “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宜居幸福城市的建设者和共享者”。为切实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已连续9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之一。
特别是近几年来,政府在坚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满足居民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越来越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在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下得以实现。 2015年我市市办实事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昨天下午,“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开放日活动走进第12站: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民代表在保障房项目现场见证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生活。
承办实事
年内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10000套(户)。
进展情况
截至10月中旬,已开工建设房源10196套(含发放租赁补贴1105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圆满完成市办实事年度任务目标。
建成保障性住房23.2万套
按照“市场+保障”的基本思路,我市一方面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动摇,实现多数家庭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3.2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2014年我市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一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成为国内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并轨运行的先行城市之一。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三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2008-2010年实施的第一轮三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2013年实施的第二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至2013年末,我市在第二个规划期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7万套,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自2008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在配建比例上,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对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配建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我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保障房建设注重品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在户型设计上,努力做到“户型不大、功能齐全”。在配套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
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分配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严格审核,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分配。在资格准入上,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街道受理初审、初次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二次公示。建立了由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制度。在分配方式上,从2012年开始,青岛市根据困难优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方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单纯的电脑摇号方式调整为根据申请人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和申请准购资格时间等因素,对申请家庭实施计分排序。
根据新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梯度退出”制度。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的提高情况调整租金水平,如果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房标准,并且确实没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继续租住,但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给承租家庭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公租房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并举
近几年来,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我市多项制度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先后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新一轮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市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将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我市已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由现行的15%提高至20%,是国家、省政府规定比例的两倍。另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中央下达至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研究编制《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期内将统筹解决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十三五”期间,在保障方式上,我市将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逐步缩减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量,同时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买菜看病做康复 小区里都能解决
昨天下午,在周口路81号的康居公寓,市民代表实地了解了廉租房住户的居住条件。康居公寓廉租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3万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11.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1.16万平方米、地下0.48万平方米;容积率1.97,建筑密度30.1%,绿地率30.7%;规划建设廉租住房18个楼座、1972套;户型设计为单元套房形式;户型面积50平方米以下;配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2890平方米、便民超市3439平方米 。
康居公寓项目2011年1月实施了实物配租工作,现1972套廉租住房已全部配租。在小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代表们和在棋牌室里下棋的老人们聊了起来。 “这个小区配套真是方便,有小毛病就去社区卫生中心,平常买菜、借书、康复训练都能在小区完成。 ”居民周先生说,他和儿子一家2011年开始租住在这里,“房子虽然小,可比我们以前那个趴趴屋好多了,功能都齐全,厨房天然气什么的都弄好了,我平常帮着儿子、儿媳妇看孩子,他们出去工作,争取攒钱自己买个大房子。 ”
康居公寓公共配套设施规划齐全,设有建筑面积均为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社区服务中心设有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室、图书阅览室等10余个功能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了劳动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等10余个功能室,融合了残疾人管理服务、康复训练、培训教育、就业创业、文体活动等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各项卫生设施齐全,确保居民不出小区就可享受便捷的就医服务。另外,利用350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引进了家家悦超市,既方便了入住家庭购物,又解决了部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工作问题。同时,该项目配建了30个教学班的小学,目前已竣工交付启用。
经适房和公租房 配齐车库幼儿园
在洛阳路8号的中冶文沁苑市民代表们参观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廉租房。这一项目共建设保障性住房2517套,15.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共1313套、8.5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134套、6.5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0套、0.35万平方米。共计18个单体工程,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栋,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6栋,幼儿园2个,地下车库2个,车位约1000个。
项目房源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均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均在65平方米左右。 2012年9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了对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开销售工作,目前已交付使用。计划2016年对该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组织实施配租工作。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 “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宜居幸福城市的建设者和共享者”。为切实解决好群众住房问题,青岛市委市政府已连续9年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好的市办实事之一。
特别是近几年来,政府在坚持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满足居民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要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越来越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梦”在保障房建设的持续推进下得以实现。 2015年我市市办实事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0000套(户)。昨天下午,“走进市办实事 见证民生项目”开放日活动走进第12站: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民代表在保障房项目现场见证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生活。
承办实事
年内建筹保障性住房(含租赁补贴)10000套(户)。
进展情况
截至10月中旬,已开工建设房源10196套(含发放租赁补贴1105户),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圆满完成市办实事年度任务目标。
建成保障性住房23.2万套
按照“市场+保障”的基本思路,我市一方面坚持住房市场化的基本方向不动摇,实现多数家庭通过市场改善住房条件的目标。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主导,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使更多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3.2万套,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2014年我市出台了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4-2016年)》,合理调整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四类保障性住房统一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成为国内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并轨运行的先行城市之一。
截至目前,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三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 2008-2010年实施的第一轮三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基本解决了3.5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11-2013年实施的第二轮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建设计划由上一规划期开工建设2.4万套增加至6万套,保障家庭由上一规划期的3.5万户增加至6万户。至2013年末,我市在第二个规划期共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7万套,超额完成规划目标。
自2008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项目都要按照规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在配建比例上,规定新增建设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企业用地规划为住宅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按照25%、30%、45%的比例配建。对不适宜配建的土地,要提取相应比例土地出让金用于集中建设项目用地的征收补偿。配建制度的实施,有力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用地供应。在坚持配建制度的同时,我市又根据住房需求和土地资源分布情况,选择部分地块,进行了集中建设,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保障房建设注重品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使用功能。在户型设计上,努力做到“户型不大、功能齐全”。在配套上,确保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与商品住房同步到位。
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分配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严格审核,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分配。在资格准入上,实行“两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街道受理初审、初次公示,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复审、二次公示。建立了由房管、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积金、税务等六部门联合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住房、收入、婚姻、财产等情况进行核查的制度。在分配方式上,从2012年开始,青岛市根据困难优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配售方式进行了调整,将原来单纯的电脑摇号方式调整为根据申请人家庭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和申请准购资格时间等因素,对申请家庭实施计分排序。
根据新政策,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群体根据收入不同,划分为4类,享受的租金标准分别按照0.75元每平方米,以及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的30%、50%和70%确定。在实施差别化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实行“梯度退出”制度。承租家庭如果收入提高了,政府可以根据其收入的提高情况调整租金水平,如果收入完全超过了保障房标准,并且确实没有其他住房的,承租人可根据个人意愿继续租住,但要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这项制度的实施可以给承租家庭提供一个更加稳定的居住环境。同时,加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公租房实物配租货币补贴并举
近几年来,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保障数量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我市多项制度创新得到了国家、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肯定,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先后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和“山东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新一轮的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期内,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市区规划为住宅的建设用地将优先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同时,我市已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由现行的15%提高至20%,是国家、省政府规定比例的两倍。另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中央下达至我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也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目前,我市正在研究编制《青岛市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6-2020年),规划期内将统筹解决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人才等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十三五”期间,在保障方式上,我市将采取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予以保障。逐步缩减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数量,同时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将住房保障方式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重,通过多种形式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买菜看病做康复 小区里都能解决
昨天下午,在周口路81号的康居公寓,市民代表实地了解了廉租房住户的居住条件。康居公寓廉租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占地面积5.13万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11.6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11.16万平方米、地下0.48万平方米;容积率1.97,建筑密度30.1%,绿地率30.7%;规划建设廉租住房18个楼座、1972套;户型设计为单元套房形式;户型面积50平方米以下;配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设施2890平方米、便民超市3439平方米 。
康居公寓项目2011年1月实施了实物配租工作,现1972套廉租住房已全部配租。在小区的社区服务中心,代表们和在棋牌室里下棋的老人们聊了起来。 “这个小区配套真是方便,有小毛病就去社区卫生中心,平常买菜、借书、康复训练都能在小区完成。 ”居民周先生说,他和儿子一家2011年开始租住在这里,“房子虽然小,可比我们以前那个趴趴屋好多了,功能都齐全,厨房天然气什么的都弄好了,我平常帮着儿子、儿媳妇看孩子,他们出去工作,争取攒钱自己买个大房子。 ”
康居公寓公共配套设施规划齐全,设有建筑面积均为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社区服务中心设有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室、图书阅览室等10余个功能室。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开设了劳动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等10余个功能室,融合了残疾人管理服务、康复训练、培训教育、就业创业、文体活动等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各项卫生设施齐全,确保居民不出小区就可享受便捷的就医服务。另外,利用3500平方米的半地下室,引进了家家悦超市,既方便了入住家庭购物,又解决了部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工作问题。同时,该项目配建了30个教学班的小学,目前已竣工交付启用。
经适房和公租房 配齐车库幼儿园
在洛阳路8号的中冶文沁苑市民代表们参观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廉租房。这一项目共建设保障性住房2517套,15.4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共1313套、8.52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134套、6.5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0套、0.35万平方米。共计18个单体工程,其中经济适用住房10栋,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6栋,幼儿园2个,地下车库2个,车位约1000个。
项目房源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均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均在65平方米左右。 2012年9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了对该项目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开销售工作,目前已交付使用。计划2016年对该项目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组织实施配租工作。
(
编辑: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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