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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核分完成后将公示 集体户需有接收单位

时间:2015年11月20日信息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积分落户什么时候公示?单位没有集体户可以落户到自己的房子上吗?昨天,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陈慧平就“人才交流服务”方面的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回答了网友关心的档案管理、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等问题。
 
积分落户核分完成后将公示
 
  “我今年刚毕业,档案在自己手里,说是应该发到户籍地人才部门管理,请问我该怎么办理?”档案管理是毕业生咨询较多的问题。对此,陈慧平解释说,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如果毕业生现已落实就业单位,档案应由单位进行管理。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档案由单位自行管理;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单位应委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如果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青岛市人社局,档案应由毕业院校通过机要或邮政快递(EMS)方式集中转递或由毕业院校派专人集中送至生源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单位没有集体户可以落户到自己的房子上吗?针对网友的咨询,陈慧平表示,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在城区(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城阳及经济技术开发区)落户,需在城区有接收单位,并符合文件规定的限定条件,如: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或40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另外,由于各区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申请者在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前,先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咨询通过人才引进可否直接落户到房屋。
( 编辑: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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