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租、商改住,从字面上看,都是由商业所演变的。
当然,现在商改住的房源在新房市场已经很难看到,因为很多已经叫停商改住项目。商改住是指用地单位为了规避风险,将依法批准的商业建设用地改作居住土地使用,并最终以商务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的形式推出。其实,商改住被取消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与普通住宅相比,商改住的房子有着诸多的弊端。
例如,商住房土地出让年限最长为50年,商住两用房不能迁入户口,不能享受学校、居委会等配套设施。而且,大多数商住房是商水商电,水电等费用标准也高于住宅,商住房的物业费、供暖费,也要比住宅贵很多。此外,商住房两用房的公摊面积比较大,且因为有居住又有办公,人员也混杂,居住环境差。
近日,多个城市出台的有关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即“商改租”的文件。
商改租与商改住不同,虽然只差一个字,但其中的性质却是天差地别。2016年6月下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第十二条的原文是: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
对比两者间的含义,商改住是为了支持购房,而商改租却是支持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京沪两地对“商改住”的调控政策集中于个人买卖一端;而截至目前各地发布的“商改租”政策则都针对开发商。
目前市场上所谓的商业办公类项目主要有两类:真正用于办公用途的“真商办”、实际开发过程中改建为居住用途的“类住宅”。“类住宅”较容易向“商改租”方向改建,而要改造真正用于办公的商办项目在开发商眼中很有难度。
不过笔者认为,虽然“商改租”新鲜出炉,看似是新的发展方向,但事实上局限性非常大,且实用性不见得很强,反而会扰乱现有的市场秩序。严格把控,防止市场畸形发展依然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