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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楼市调控政策应慎防陷入单一目标导向

时间:2016年10月27日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发布半月,效果良好。为反映调控的效果,国家统计局在10月首次对15个热点城市的房价走势进行半月统计。

  数据显示,10月上半月,15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指数比9月明显降低,其中,深圳和成都房价环比更是下降了0.3%和0.1%,其他13个城市房价涨幅回落幅度在1.0~3.8个百分点之间。成交量回落幅度更大,15个城市的新房成交量相比9月下半月均明显下降,其中环比下降80%~60%的城市有4个,下降60%~40%的城市有3个,下降40%~20%的城市有3个。

  从过往经验看,调控后楼市往往会经历“量跌价涨—量跌价滞—量价齐跌”的过程,调控效果在5~6个月后才会显现。照常理来讲,货币政策依旧宽松,限购限贷力度低于上一轮,当前楼市不太可能迅速逆转和冷却下来。此次国家统计局罕见地发布半月房价变动情况,并突出热点城市量价迅速降温,彰显调控效果的意图非常明显。

  笔者认为,国家统计局数据所显示的调控良效,首先意在引导市场预期。毕竟,与前几轮楼市火爆最大不同在于,本轮房价上涨,并非是居住需求得不到满足,也非住房供应不足,而是资产配置或投资需求。资产配置或投资需求对市场预期非常敏感,当房价上涨趋势不再、媒体报道也转向后,预期就扭转了。如果预期和房价上涨的循环逆转了,即使货币依旧宽松,楼市也不会骤然跌入冰点。

  此轮调控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市场秩序、需求准入、地市行为、金融杠杆等各领域有各自的任务,上下其手、全面收紧,让调控短期迅速见效。但笔者认为,也要担心楼市“超调”的风险。

  首先,对于杠杆支持下的投资需求和资产配置,管制色彩浓重的“堵”比短期见效差的“疏”(增加供应)效果要好。但是,也会一定程度上冲击整体需求。

  其次,地方和部门后续补充政策的力度在加大。当前,基于控制泡沫的金融“去杠杆”是合理的,但正常融资需求不该“躺枪牺牲”。

  合理的“去杠杆”,应该是大幅度收紧二套及以上房贷和首付贷,收紧开发商以杠杆融资来拿地。投资需求和资产配置占比高的情况下,杠杆和融资“急刹车”,极易导致市场迅速冷却。

  另外,热点城市要求大规模增加供地,此前南京、苏州已公布多批次供地计划,近期合肥公布2016~2018年滚动供地计划,未来两年将增加2.15万亩住宅用地供应。但是,很多城市的需求基础并不扎实。在未来需求减弱的情况下,特别是投资需求或资产配置退潮后,会不会造成新的无效库存呢?

  因此,调控的长远和综合考虑必须周全,不能陷入单一目标导向。这种单一目标导向,似乎在此前去库存中也存在,如有的城市为去库存,不惜支持第三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此外,管理层不担心楼市回调对于投资和经济的冲击,在于本轮调控是集中在热点城市的“局部调控”。用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的话来讲,“调控对全局的影响有待观察,其他城市还在按照既定的房地产政策,像去库存这样的政策来管理”。今年以来,非热点城市楼市企稳,有赖于杠杆扶持、返乡置业和热点城市传导。事实上,人口流出和库存高压下,非热点城市并不具备全面反弹的基础。

  近期,中国宏观经济论坛发布的《9月宏观经济月度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1~7月,全国房地产库存水平比2015年底累计减少约471万平方米,而十大城市库存水平累计减少约1509万平方米,这说明十大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库存水平反而增加了1038万平方米。

  非热点城市楼市很有可能随热点城市冷却而降温。此外,随着三季度PPP签约大规模落地,加上财政赤字率上调,普遍认为2016年四季度及2017年,基建发力将填补楼市回调留下的空白。

  综上,笔者认为,要理性看待楼市回调的幅度及影响,更要摒弃让楼市短期内迅速降温的单一目标导向式调控模式。或许在清除投机需求、过度加杠杆的基础上,让其渐进回落,并全力推进城镇化改革,释放新鲜需求是更理想的做法。
( 编辑:沈旦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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