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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百余名"甩手房东"被罚 亲友未确定纳入流动人口范围

时间:2016年12月08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向警方登记,《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7年1月1起实施,“3日内需登记”引起热议,亲戚朋友来济南探亲也要登记?不登记要处罚?其实10年前济南对流动人口管理就要求“3日内登记”,记者从济南警方了解到,对于没有登记的亲朋好友,本着人性化执法原则没有处罚,处罚的主要是一些不进行登记的“甩手房东”及用人单位。

    亲友未确定纳入流动人口范围

    流动人口怎么管理,一直以来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其实,在10年前的暂住证时代就有该规定,对其中年满16周岁,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应在来济3日内主动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并申领暂住证。

    哪些流动人口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亲戚朋好友来济南探亲,是否也要到公安机关登记?该办法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明确亲友是否纳入流动人口范围。

    “目前亲戚朋好友来济即使没有登记也不好处罚。”济南警方相关人士介绍,对于来济南探亲的没有登记的亲朋好友,本着人性化执法,没有处罚过。

    济南多名“甩手房东”被处罚

    《办法》规定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记者从济南公安局了解到,近几年来,“甩手房东”一直是公安机关严查的对象。

    近年来,济南市出租房屋数量逐年上升,济南公安机关处罚了上百名“只出租、不管理”、拒不履行出租房屋管理职责的“甩手房东”,分别被处以罚款、警告、责令停止出租等不同类型的处罚。

    警方表示,下一步用人单位也是检查重点,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济南3年期居住证还有效

    《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申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而目前,济南有些流动人口持有的是3年期限的居住证,该怎么办?

    济南警方人士表示,从今年1月起,流动人口在济南申领的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但已经领取三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该证在有效期能仍能继续使用。
( 编辑:孟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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