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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移动通信基建规范 建筑物要留基站位置

时间:2016年05月25日信息来源:青岛新闻网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日前,山东省发布首个经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审批通过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这标志着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将像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一样正式成为建筑物的必备配套。此外,新建公共场所必须要为移动基站预留建筑位置,路灯、交通信号灯等公共设施有望与基站建设一体化。通信基站的规范化建设不仅将减少重复的资源浪费,同时还将加速青岛“智慧城市”建设的步伐。
 
  基站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
 
  在新出台的规范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移动通信基础设施重新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 《规范》提出,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应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青岛铁塔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建筑物必备的项目配套重新回归公用基础设施行列,推动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避免了重复建设。据了解,铁塔公司成立以前,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主要由各大运营商完成,这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铁塔公司成立后,所有基站由铁塔公司统一进行建设,再分配给各大运营商使用。随着《规范》的发布,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将更加有序。据了解,2015年青岛铁塔已新建4G基站2318个,2016年还将建设4G基站近5000个。目前,青岛铁塔拥有基站铁塔1.3万座。
 
  公共场所在建设初期必须预留移动通信设施建设空间。 《规范》提出,公共交通类重点场所(地铁、铁路、高速公路、机场、车站)、大型场馆、多业主共同使用的商住楼、党政机关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其他大型建筑物,均应建设室内分布系统基础设施,明确要求重点场所等建筑物必须为室内分布建设预留空间。
 
  路灯等将与基站一体化
 
  基站早已经不是传统印象中的大铁塔,路灯、交通信号灯、绿地都有可能与基站成为一体。《规范》明确绿地、路灯杆等公共设施,应能根据需要用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使用。青岛铁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条标准实现了与政府单位的共建共享,可以在绿地中建设监控、交通信号指示灯、路灯为一体的美化塔,在有效满足三家运营商需求的前提下,同时满足了社会相关单位的需求,有效避免了相关设施的重复建设。
 
  《规范》对通信机房、室分机房、通信电源、通信管线、屋面设施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规范。该技术标准适用于各种新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室内分布系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既有建筑物的改建、扩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标志着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从此有据可依。  
( 编辑: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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