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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33万买的房子竟是抵押房 房管局称系工作失误

时间:2016年10月09日信息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房管部门:将督促开发商在年底前为其补办好房产证

  一个多月来,家住四川眉山市东坡区书香庭院小区的刘敏(化名),一直提心吊胆。“总害怕哪天醒来,房子就不是自己的了。”刘敏所居住的房屋,购于两年前,房款、契税、维修基金全部缴齐,她也持有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就在一个多月以前,刘敏才知道,自家的房子,早就被开发商抵押了出去。

  “当时专门在房管局的网上查过,房子没有问题,我们顺利办了网签,网上也显示我是户主。”刘敏说,至今她也搞不懂,一套被抵押的房产,为什么能够通过正规程序卖给自己。

  买房两年一直办不到房产证

  刘敏介绍,2014年8月,她和老公看中了位于眉山市东坡区齐通路西三段一个名叫书香庭院的小区。经过商量,他们决定买下其中一套房子。“房子是6楼,面积有184平方米,总价30多万,非常便宜。”刘敏说,由于对价格有疑问,她和老公专门到房管局去咨询过,生怕上当受骗。

  刘敏说,她从房管局了解到,房屋买卖实行网签,如果有异常,就无法正常交易。“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既然能把合同打出来,实现网签,说明房子没得问题。”

  刘敏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示,其于2014年8月26日,与四川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约备案,买下了一套184平方米的房子,总价是331362元。合同上盖有“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同备案专用章”。华西都市报记者在眉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网站查询后发现,网上备案合同与刘敏提供的合同一致。

  刘敏说,购房时,开发商称一年之内,房产证就可以办好。但是从去年8月开始,她反复催促一直无果。

  一条短信揭露房子早被抵押

  直到今年9月,开发商工作人员发给刘敏一条短信。短信显示:被告四川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原告签订了《反担保抵押合同》,将其位于眉山市东坡区齐通路西三段129号书香庭院共8套房产抵押给原告,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权证号:眉权房他证他权字第91836号)。

  “这8套房子中,就有我现在住的这套!”刘敏说,当时自己一看就傻眼了,如果短信内容属实,自己的房子在购买之前,就已经被抵押了,开发商迟迟不办房产证的原因,很可能是抵押款没有还清!

  刘敏说,自己到房管局去查询多次,一开始发现网上依然是自己的名字,房管局工作人员还请她不要多心,房子肯定是她的。“我不放心,最后找了几个科室,才查到他们确实把房子抵押了。”

  “按照正规程序,抵押的房子,肯定就不能再买卖了,更不可能网签。”刘敏说,“房管局说我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给银行也是真的。那房子到底是银行的,还是我的?”

  房管部门:系工作失误年前能办好证

  四川省鹏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书香庭院尾盘销售的吴长江,向华西都市报记者证实,刘敏所买的房子,确实办理了抵押。

  “我们也不知道,这套房子怎么会卖出去了,网签也居然签了。按理说当时不应该卖出去的。”吴长江说,“公司绝对不是要欺骗客户,我们几百套房子,就只有这一套出现这种情况。”

  吴长江说,已经向客户承诺,半年之内解决好这个事情。“等时间到了,把贷款还了,尽快把房产证办下来。”

  已经抵押、且在房管部门做房产他权证明的房屋,为何当初在眉山市房管局的网上却显示正常?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已被他人办理了他权证明,为何还能在眉山市房管局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带着种种疑问,10月8日,刘敏夫妇再次来到眉山市房管部门求助。

  眉山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刘敏夫妇的房屋,在已做他权证明的情况下进行了网签,可能系工作人员失误所致,房管部门已介入此事,将督促房产开发商在年底前,为刘敏夫妇补办好房产证。
( 编辑:沈旦莹 )
文章热词:抵押 房产证 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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