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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进行摸底 预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时间:2017年05月21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济南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一年多,房企是否遵规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记者18日了解到,为保证预售资金安全,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近期将对房企缴存和使用预售资金情况以及监管银行进行检查。这是济南首次对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和安全进行摸底。

    从5月22日起,光大、华夏、广发等26家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将陆续接受检查,这其中既有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也有地方商业银行。同时,在监管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的房企也要配合检查。济南房地产市场主管部门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检查监管银行对预售监管资金的开户、存取及日常管理,是否将存入的预售资金冲抵房企贷款及与该借贷有关的利息等各种费用,是否随意挪用、支取、使用监管资金,为房企提供各类保证金担保或质押,办理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以及开立承兑业务,以及房企是否按照规定将预售款存入监管帐户并支取等七类问题。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房企开设监管账户后,市民买房的定金、首付款以及银行贷款都不经房企,直接打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工程进度只有达到相应节点,开发商才能按比例申请使用监管资金。
( 编辑:孟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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