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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签约再立项 济南现首例“预征收”项目

时间:2017年09月02日信息来源:济南时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9月1日,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局获悉,槐荫区永宁制药厂地块改造项目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不过与其他项目不同,永宁制药厂地块改造项目在全市率先施行了“预征收”模式,签约期第1天便实现100%签约。

    据了解,永宁制药厂地块房屋均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企业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由厂房改建的,有证房和无证房混杂,且该地块周边都已实施过改造,无连片改造可能。尽管居民征拆诉求强烈,但由于规模太小、缺乏对应的拆迁政策,迟迟没有进展。后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在该片区创新实施预征收模式。所谓预征收,是指政府尚未正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协商并签订附有特定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若在规定签约期内,征收红线范围内的住户签约率达到预定比例,政府则正式下达征收决定,前期签订预征收补偿协议正式生效,进入搬迁期;而若签约率未达到预定比例,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自动失效,该地块的预征收工作自动中止。

    “8月上旬被征收群众就主动申请交房,8月28日签约期第一天,该地块改造项目32户居民就全部到场签字,签约率、交房率均达到100%。这也意味着我市首例‘预征收’项目试水取得了圆满成功。”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预征收”最突出特点在于充分尊重民意,提前最大限度就房屋价值认定、安置房源、相关奖励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先达到征收条件,后进行项目立项,有效地提高了征收工作效率。

( 编辑:孟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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