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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产税等计税依据明确

时间:2016年04月27日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明确后26日对外公布。
 
  据悉,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不计入扣除项目,不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的,可以计入扣除项目。
( 编辑:刘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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